房山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项目青龙湖镇污水处理厂(一期)工程社会稳定公众参与信息公示
发布时间:2019-07-08

近年来,房山区城镇建设发展迅速,城镇人口逐年增加,用水量和排水量也在逐年增加,水环境的污染问题日趋严重。目前,房山区青龙湖镇区范围内没有污水处理厂,没有系统的污水管道,城镇生活污水均为自然排放。造成水体环境污染严重,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。
本工程的建设能够满足房山区不断增长的排水需要,防止水污染,保护当地水环境;同时实现污水再生回用,满足房山区不断增长的用水需求。
为更好了解民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,分析本工程在建设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社会问题,特此公示。
一、项目名称:房山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项目青龙湖镇污水处理厂(一期)工程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: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
三、项目工程概况
本工程位于房山区青龙湖镇大马村东南侧。
规划远期总用地面积1.49公顷,本次实施一期工程,设计处理规模为3500吨/日,用地面积约1.12公顷,总建筑面积为3308.9平方米。该工程处理工艺采用“MBR”工艺。
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、MBR生物池、MBR膜车间、加氯加药间、碳源投加间、鼓风机房、变配电室、臭氧制备间、中间泵房、臭氧接触池、脱水机房、料仓、炭吸附间、再生水泵房、再生水池建筑面积、附属建筑物等。采购及安装污水处理设备、同步实施电力外线工程。
工程总投资:6538.62万元。其中:征地拆迁费1748.20万元。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1.您所在位置与本项目的关系;
2.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您造成的影响;
3.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;
4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。
五、征求意见的形式
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,向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提交口头、电子或书面意见。
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。
六、公示期限
公示之日起5日内(2019年7月8日~2019年7月12日)。
七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: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八里庄社区华腾世纪总部公园9号楼
联系人:戴工      单位电话:010-66419876转1338,传真:010-66417681
电子邮箱:dailm@becc.com.cn(邮件主题请注明:房山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项目青龙湖镇污水处理厂(一期)工程公众意见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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